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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华供销合作总社受谁领导?
1、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是兼具行政指导、合作经济与公益服务的特殊事业单位。它是全国供销合作社的联合组织,由国务院领导,行政级别为正部级,属于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。其核心性质可从以下三方面来理解:首先,具有合作经济组织属性。
2、不是,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不是国企,而是由国务院领导的正部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。它是全国供销合作社的联合组织,其核心性质与定位有以下特点:组织属性方面,负责指导全系统改革发展,承担政府授权的农业生产资料、农副产品经营管理等公益性职能,兼具行政指导与行业协调属性。
3、是的,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是由党中央、国务院领导的全国供销合作社的联合组织。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历史悠久,1950年7月成立中华全国合作社联合总社,1954年7月更名为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,自此建立了统一的供销合作社系统。不过其发展并非一帆风顺,经历了与国营商业的合并与分开等多次变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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